山东国资委:处置僵尸企业情况将和领导薪酬挂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来源:新浪网
摘要:我国现阶段的“僵尸企业”大多分布在产能过剩行业,既存在于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绝对过剩行业,也存在于光伏、风电等相对产能过剩行业。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台《关于促进省管企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要把亏损和僵尸企业治理成效与企业盈利同等看待、同等重视。”僵尸企业对山东省管企业的盈利状况影响巨大。数据表明,2015年,山东省管企业实现利润172亿元,其中盈利企业的盈利额556亿元,但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达到379亿元,相当于2/3的利润被“吃掉”。
(原标题:山东:僵尸企业处置情况将与省管企业领导薪酬挂钩)
山东国资委:处置僵尸企业情况将和领导薪酬挂钩 我国现阶段的“僵尸企业”大多分布在产能过剩行业,既存在于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绝对过剩行业,也存在于光伏、风电等相对产能过剩行业。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台《关于促进省管企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要把亏损和僵尸企业治理成效与企业盈利同等看待、同等重视。”僵尸企业对山东省管企业的盈利状况影响巨大。数据表明,2015年,山东省管企业实现利润172亿元,其中盈利企业的盈利额556亿元,但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达到379亿元,相当于2/3的利润被“吃掉”。(中金网 8月22日)
《通知》指出,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确定的目标,对所属亏损企业“一企一策”地制定年度减亏控亏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路径、措施、方法,综合采取债务重组、业务整合、冗员分流、强化管理等措施,将减亏控亏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人,作为绩效考核与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2016年省管企业及所属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同比下降30%。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的相关材料,山东正在“一企一策”进行“治亏去尸”工作。截至6月底,第一批拟在2016年出清的125户僵尸企业中,已经完成或者接近完成处置的有49户,7户正在转让,3户完成破产立项,其余66户正在进行清产核资。
山东省国资委明确,3年内将完成321户省管企业的清理退出。下一步,要研究制定省管企业僵尸企业处置考核办法,将今年省管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情况列入考核目标体系,加大考核分值,制定特殊奖励措施,与企业领导班子的薪酬及评先树优挂钩。
处理僵尸企业面临三大难题
处理僵尸企业,山东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日前,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新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总结出3个方面的难题。
首先是来自银行金融系统的难题。张新文说,目前的做法是,企业可以破产,银行作为债权人却不可以有损失,这不公平,也不合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债权人、债务人是平等的,有了风险和损失,银行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发展混合所有制及股权、债权、风险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改变由银行主导、间接融资一家独大的金融模式。
其次是法院。依法破产是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各级法院受理标准不一,部分法院出于社会稳定考虑,加上费时费力,不愿受理破产案件,积极性不高,导致立案难度加大。
还有,国企要破产,过去的欠账要交,相当于人之将死,还要逼其拿出买骨灰盒的钱,直接导致了“死不起”现象。企业的社会职能,比如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暖、供电、物业等移交地方,地方接收起来往往不积极,推动起来很慢、很难。
“僵尸企业”为什么会存在?
实际上,大量僵尸企业的存在,源于地方政府出于保证就业等考虑,经常大力维系长期亏损企业的生存。而对于银行来说,出于对产生不良贷款的担忧,也往往会向僵尸企业持续放贷。
具体原因在于,银行给企业的每一笔贷款都会作为资产存在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一旦企业的还款出了问题,对应的贷款就要被记录为不良贷款。按规定,每一笔不良贷款都需要银行拿出一部分资本金作为风险准备金。这样一来,银行的自有资本就会减少,资本充足率就会下降。有时候,一笔严重的不良贷款就相当于地方分行一个季度的利润。规模再大一些的不良贷款,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经营。为了避免出现不良贷款,银行会在企业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企业提供一笔资金。一般来说,只要企业能正常还本付息,这笔贷款就算是正常贷款。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存在大量的僵尸企业,与整个金融体系的特点有关。通常来讲,企业应该做什么?在当代条件下,应该通过不断创新来做大做强,这样就离不开金融服务。中国的金融是银行主导的,于是,企业通常只能以贷款方式获得融资,而贷款则需要抵押物。
在中国的现实经营环境下,抵押物通常是房地产或机器设备等“重资产”。这样,一方面导致拥有房地产等抵押物的僵尸企业容易获得融资,另一方面导致往往具有“轻资产”特征的创新企业很难获得融资。
同时,由于企业续存才能持续还贷,僵尸企业往往不易破产。清理僵尸企业通常需要兼并重组,而兼并重组又依赖发达的资本市场环境。中国的资本市场发达程度还不高,这就造成僵尸企业缺少兼并重组渠道。(中金网 8月22日)
面对“僵尸企业”银行该如何办?
首先,高度关注“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的最新政策变化与执行计划,收集关联企业如集团总公司及地方政府对于银行债务处理的态度,警惕其“逃废债”意图与措施。从不同的层面提前评估“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的过程中可能对本行信贷资产规模与质量的潜在影响。同时,充分利用政府有关部门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商业银行定向注资、专项核销、不良资产剥离、甚至债转股等特殊政策,尽最大可能减小银行自身所承受的压力。
其次,加强控制与化解“僵尸企业”贷款风险,主动提前做好处置前期准备工作,优化调整“僵尸企业”授信规模与结构。银行从内部资产管理着手,对不同行业、规模的“僵尸企业”分别施策,对不同担保形式、授信额度进行分类,分步压缩,逐步优化,有效盘活“僵尸贷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以有效管控“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可能带来的信贷资产质量冲击。
最后,及时组织对“僵尸企业”信贷情况整体摸排工作,重点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的建设。面对“僵尸企业”清理趋势,银行应立即启动对重点行业领域“僵尸企业”的摸底,尤其是对其企业经营情况、授信额度、担保方式、股权隶属关系、关联人等摸底分类,测算“僵尸企业”对自身资产质量的总体影响,及时制定总体应对方案与策略。对有担保和关联人有偿还实力的,提前加固“僵尸企业”的授信担保措施,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对“僵尸企业”清理引起的不良贷款,一旦担保措施到位、处置方式得当并不会全部转为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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