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将集中清理59家“僵尸”企业 如确定已不从事经营将吊销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6-08-18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摘要: 今年8月至11月,淄博市工商局将联合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地税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经过前期的摸底统计,目前涉及上述问题的企业共59家。
晨报淄博8月17日讯(记者 刘英煜 通讯员 徐海峰 报道)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8月至11月,淄博市工商局将联合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地税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经过前期的摸底统计,目前涉及上述问题的企业共59家。
据介绍,本次清理的对象为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对于涉及企业,经现场核查,确定其已不从事经营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淄博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淄博市工商局已对本局登记管辖的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将《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涉及企业共计59家。其中,淄川区5家、高青县5家、临淄区7家、高新技术开发区16家、张店区15家、博山区3家、周村区3家、沂源县2家、桓台县3家。除山东大地肉牛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奥新能源动力(山东)有限公司、辽宁东林瑞那斯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山东飞天丝绸有限公司为连续2个年度未年报外,其他企业均为连续3个年度未年报。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不报的,或是年报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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