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摸底调查僵尸企业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3日 来源:西安市政府
近日起,西安市国资委牵头对全市符合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以及“僵尸企业”标准的国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处置意见。
此次摸底调查范围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和区县属国有企业,其中,前者包括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开发区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市级各部门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等。按照相关界定标准,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主要是指各种原因引起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利润下滑、流动性短缺、融资困难等类型企业,主要参考指标是:利润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75%以上,“两金”占用率50%以上,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为负数;“僵尸企业”主要是指持续亏损3年以上,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不能达到节能环保要求,不能实现技术升级、产品更新换代,但占有一定的资源,且长期依赖政府和出资人的支持或银行贷款而勉强生存扭亏无望的企业。
“僵尸企业”的参考标准包括财务指标和生产经营指标,具体为:连续3年亏损,资产负债率3年处于85%以上,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连续3年为负数,连续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息税前利润小于借款费用;产能利用率低于50%,停产半年以上的迹象发生(半年以上未交流转税或申请暂停用电容量),无法偿还到期负债(主要指银行借款)且持续1年以上时间。
按照要求,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国资监管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各监管企业将根据以上指标先行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僵尸企业”作出判断,阶段性、政策性亏损可不纳入“僵尸企业”范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僵尸企业”范围,同时,科学分类,各单位将对下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分别提出相应的处置对策或办法建议,以及希望我市出台的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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