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僵尸企业”清理有了时间表 长期停业不经营将被清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东营网讯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布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通过清理,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8月10日,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将一直持续到11月底。
据悉,此次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不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将分类规范处理: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从清理范围中剔除;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两年未报税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不仅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还会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了政府客观科学决策。及时清理这些企业,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可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记者 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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