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北京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1日 来源:清算所网络信息部
2016年8月10日,由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北京成功召开,会议高票通过了包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内的各项议案,标志着中国最大财务公司之一的华诚财务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进入尾声,历时4年破产清算的清算工作即将圆满收官。
在我公司承接华诚财务公司的破产清算业务过程中,由于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及清算工作环境复杂,破产清算工作难度大、耗时长,管理人克服重重困难,历尽艰辛,实现了主要破产财产变现,收回变现资金3.42亿元。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广大债权人审议通过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以及各专项报告,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投赞成票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96.58%,占债权总额的92.58%,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此次债权人会议完成对债权人的第一次3亿元的清偿分配,清偿率达到9%,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我公司作为中国实行破产管理人制度之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首批破产管理人,始终如一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利益为己任,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破产清算中的每一项工作。华诚财务公司此次债权人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所破产管理人工作达到了新的台阶,也为我们在供给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治理“僵尸企业”的系列深化改革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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