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启动“企业简易注销”
发布时间:2016-07-25 来源:扬州日报
通讯员市工商记者赵天
商事制度改革再出企业注销手续办理的简化重拳。我市日前发布《扬州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行办法》,全面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享受该政策。目前,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的市场主体已有2913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254户、个体工商户2659户。
最快5天就能办结注销手续
注销登记是企业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然而,注销的核心是财产清算,为保证债权人利益,法律对注销程序要求较高,手续较繁琐。
“以前,一般注销流程需要作出解散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到登记机关备案、登报公告、45天后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到窗口提交注销申请材料等多个环节,前后需要提交近10份书面材料。一套程序需要两个月左右。”市工商局注册处负责人表示。
而对于那些没有实际开业,或者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来说,这些注销程序就有些繁琐了。一些已申请营业执照,因种种原因未开展经营的企业,可能会因无法提交相关注销材料或注销时间过长导致无法注销。因此,国务院明确要求工商部门要进行简易注销改革的试点。
“现在,最快5个工作日就能办结。”据登记注册处人员介绍,改革后,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也可以不刊登清算公告,时间也缩短为5个工作日。
简易注销仅限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
“改革试点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在市工商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独资内资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市工商局注册处人员表示,未开业是指自设立之日起未开展过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登记时对外没有债权债务。
按当前政策,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等,均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将掀起创业新高潮
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
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一定程度上可挤掉目前市场上企业数量的“泡沫”,节省社会资源。同时,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后,“僵死”企业可快速、便捷地退出市场,让相关统计数据更能反映真实情况。
“改革将会对投资者和创业者产生积极影响,再次掀起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高潮。”工商登记注册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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