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参加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视频培训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7日 来源:清算所网络信息部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培训视频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6层C区601会议室举行。我公司作为自200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北京市首批破产管理人之一,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在册成员,准时参加了本次视频培训。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平台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国企业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和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
本次视频培训首先向我们阐述了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产生的背景,之后简要介绍了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的功能、特色,随后对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破产重整信息网三个系统的协同作用进行阐释,接下来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则是对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的具体录入操作进行了细致的教授,最后对操作上的注意事项和今后的问题反馈进行了告知。
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对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的相关说明:
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主要为管理人办理案件的工作平台。该平台与法官平台联动办理案件,管理人通过该平台向承办法官提交请示批复申请,法官批复后,批复结果自动反回破产管理人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提供了一套管理人文书模板,在案件办理的每个子环节可以自动提示该环节所需要产生的文书模板,规范管理人工作。
案件办理环节采用了项目管理思想,把每个案子当作一个项目来管理,按照常规办理程序形成整套办事环节模板。各管理人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办事环节,适应不同案件的办理需要。管理人在办案期间要根据合适时机维护和发布债务人披露信息,吸引投资人,并管理投资人。整体上,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提供了与法官和当事人相互沟通的功能,让管理人足不出户可以办理与法院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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