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中的“僵尸企业”:跑路还是申请破产?
发布时间:2016-06-15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化解过剩产能,当务之急是处置僵尸企业。无法继续生存的企业如能有序退出,有利于盘活资源,实现经济新旧动能的转换;如无序出清,则经济秩序受损,也无法防止金融风险蔓延。
企业家:变“跑路”为“破产”
据媒体经济新闻报道,2011年9月,温州当地明星企业家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出走美国,后在温州当地商人的斡旋之下,得到政府“不逼债”的承诺,于十天后回到了国内,开始重整企业。重整成功后,他在电视上现身说法,称“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传统观念中,破产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但随着“破产”宣传工作的开展,这种观念已经开始逐渐改变。温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表示,“到今天,我们温州破产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好多企业主也好,债权人也好,在遇到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处于‘僵尸’状态的时候,都会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
2011年以来,温州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风险企业1100多家,约占全市规模上工业企业的四分之一。其中,有一部分是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的“僵尸企业”,他们占用着大量的资金、土地等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
但就在前几年,这些“僵尸企业”想要破产却并不容易。“企业不愿破、政府不敢破、法院不会破”的情况普遍存在。
2014年温州一企业老板,其工厂由于所处行业产能过剩、环保不达标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活动难以为继,资不抵债等现象随即出现。其实该企业老板当时想到了“破产”,但当法院多次以“没有政府的批准同意,无法受理”为由拒绝其申请时,他也只能无奈叹息。
为申请破产,该企业老板四处奔忙找人“托关系”,甚至打报告给更高一级的行政主管部门。而就在其为“申请破产”到处奔走、工厂停产多月之际,其所在地乡政府还要求上报了上亿元的产值。
如今,这样的情况在温州已经不复存在,政府部门不再过多地行政干预,而是让市场来决定企业的生与死。温州中院及一些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需要政府批准,可直接受理破产案件。
破产重整让多家企业起死回生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包括信泰集团在内,在2013年到2015年,温州共有25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实现了新生
2011年9月20日,每日每夜被钱所困扰的温州“眼镜大王”、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终于决定出走。他怀揣2000美元现金,登上了从上海飞往美国的航班。彼时,他已还不上银行贷款,民间资金也早已只收不贷,债权人天天上门讨债。
在奥康集团董事长、温州工商联主席王振涛等人的斡旋下,以及得到政府“不逼债”的承诺后,胡福林踏上了回国之路。信泰集团重整成功后,他在电视上说:“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包括信泰集团在内,在2013年到2015年,温州共有25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实现了新生。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这两大制度的基础上,正式引入了第三种制度——破产重整。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表示:“对于规模小、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经营无望的中小企业,法院可以通过破产清算实现有序退出。而破产重整,事实上是对企业的保护。一方面,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对该企业的起诉和执行都要中止,根据企业剩余财产的价值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有序的清偿;另一方面,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使企业获得新生。”
温州海鹤药业,其前身是创办于清康熙九年的叶同仁堂,是浙南地区唯一的中成药制药企业,拥有51个药准字批文,其生产的左金丸在浙南地区家喻户晓,“海鹤”的品牌在温州的认可度也很高。
从2011年起,海鹤药业的股东因大量举借民间借贷,并由海鹤药业提供担保,导致海鹤药业资金链断裂,企业生产处于半瘫痪状态,销售网络急剧萎缩。这家老字号,已在倒闭的边缘。
温州律师协会会长、破产人管理协会名誉会长周光所在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后来被法院指定为海鹤药业破产重整的管理人。接管企业时,海鹤药业账户上只有现金2万元。
他回忆说:“我们接管后,我对管理层说,生产要继续,进来的资金我保证不让民间债权人拿走,做到封闭式生产。另一方面,向500多家大型药企发出要约邀请函。企业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如果进入破产清算,340多年的‘老字号’就要毁于一旦了。”
在引入战略投资人之前,在法院的主持下,经多方协商与沟通,通过了如下债务清偿方案:对于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工程款优先债权均按100%清偿比例清偿;对于普通债权,确定了债转股以及部分资产变现两种方式的清偿思路。在具体操作时,将海鹤药业除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51个药准字批文以及“海鹤”品牌等无形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及债务进行整体剥离,其中一部分资产进行变卖以清偿债务。对于选择以资产变现方式受偿的普通债权人,其债权受偿率约为7.64%。对于选择债转股的普通债权人,其以零对价向原股东购买股权,并将其债权转化为相应比例的出资。至此,海鹤药业已实现债务的有效隔离,为引入战略投资者做好了准备。
2014年8月,经过公开竞价,北京新美福瑞医药有限公司以3550万元的价格竞得了海鹤药业100%的股权,承接了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51个药准字批文以及“海鹤”品牌等无形资产。
新的战略投资者进驻后,承租了海鹤药业的厂房和生产设备,并投入了约1200万元进行GMP认证以及生产环境的改造。目前,海鹤药业运转正常,已经扭亏为盈,最大债权银行浙商银行7000多万的本金已收回6000多万。
尽管已资不抵债,但海鹤拥有品牌和药准字批文等无形资产,而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拥有的是温州地区唯一的房屋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2013年,中城集团在银行的贷款陆续逾期,为工程的垫资已经超过2亿元,还因担保为信泰集团代偿了6000多万。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经过破产重整,中城集团已更名为温州城建集团。集团新董事长汪一新表示:“我做建筑也十几年了,公司拥有的是二级资质。接手中城,看重的就是特级资质,可以说圆了我的‘特级梦’。”
每年消亡企业百万家 仅两三千家进入破产程序
据法制日报报道,和“僵尸企业”庞大数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通过破产程序推出市场的企业少之又少。最近的一组数据来自2014年6月举行的“第六届破产法论坛”:自2006年企业破产法颁布以来,我国每年的破产案件受理数量每年都徘徊在两千件左右,通过司法渠道破产退出的企业不足1%。这种现象在2015年稍稍得到改观,破产案件数量上升到三千多件。而在美国,每年的企业破产案件近十万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欣介绍,2007年6月企业破产法实施,涵盖管理人、重整等诸多亮点,为濒危企业提供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制度设置。2011年9月最高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进一步界定了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和举证责任,立案门槛进一步降低,审查标准更为明确,法条规定更具可操作性,有力消除人为设置的限制性条件。但破产案件受理数量却未如预期那样同步大幅上升。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全球经济发展放缓并呈动荡趋势,中国经济也受此波及,大批企业面临经营困难。2007年全国注销企业39.58万户,吊销企业41.88万户;2008年注销40.6万户,吊销46.54万户;2009年注销37.86万户,吊销39.61万户。注销或吊销的企业数目一直在高位运行。
与此同时全国的破产案件数量却未呈同比上升趋势,远低于企业注销及吊销的数量,甚至远低于企业破产法出台前。1998年至2006年间,最多一年的破产案件受理量为9100件,最少一年为4200余件,平均每年受理6700件;而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几年中,破产案件受理数始终在二三千件徘徊,年均收案数比此前明显减少。这说明有大量因未依法年检而被吊销或非经依法清算而径直注销的企业。
这些经营失败且无法挽救的企业犹如社会之恶性肿瘤,对其破产切除手术越犹豫拖延,向健康企业传染的范围就越大,不仅会将其他企业拖破产,使更多的职工失业,企业财产也会消耗流失殆尽,使社会问题更加难以解决,为社会危机更危险的爆发积蓄能量的破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向记者介绍,按照相关法律,企业要经过注销登记并公告后才算完全退出市场。“死亡”企业如不注销,将影响到税收、统计等工作,还可能导致不法分子以此招摇撞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