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领导前往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处开展调研工作
2014年12月09日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2014年12月5日上午,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以及学会联络部同志应邀前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处进行调研。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等破产法学会的领导及同志们接待了市法学会一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代表校方出席会议并表示欢迎。韩院长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自老一辈专家学者伊始,如关怀、赵中孚等,就与北京市法学会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和紧密的联系。多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成长、进步和发展,与市法学会及《法学杂志》一直以来的帮助、支持和关爱分不开的。四中全会以后,人大法学院在培育法学人才,学科研究发展等方面也在努力研究,希望今后与市法学会保持这种紧密合作,也更积极参与市法学会各项活动,进一步提升人大法学院发展空间。市法学会有五位研究组织会长都来自人民大学,人大法学院也有责任为这些研究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王欣新会长、徐阳光秘书长带领学会领导同志参观了破产法学会秘书处,并围绕破产法学会的基本情况、组织建设、中国破产法论坛品牌活动、科研成果、国际交流,社会贡献几个方面介绍了破产法学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发展的状况,也简要汇报了学会未来发展的规划,并提出了学会发展中的问题。
杜会长表示,破产法学会自今年秘书处调整至人大法学院之后,与市法学会的联系更为畅通,市法学会更为深入并全面地了解到了破产法学会取得的成绩,这一进步值得肯定。像破产法学会这样的研究组织是学会联系、团结、凝聚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今后要更加充分沟通,希望将品牌做得更好,也希望更多地结合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为北京市的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苗书记发言,首次来研究组织调研,收获颇多,也很受启发。破产法学会无论在学术研究上,还是服务社会、法学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最高法院、市高院等实务部门联系紧密,推动了成果转化。我们市法学会要针对此次破产法学会提出的问题,如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学术团体非盈利收入需缴纳高额税收等,结合接下来的其他研究组织调研活动一并研究,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给予研究组织发展创造便利条件。破产法学会未来工作规划很好,希望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保持优势,在学术交流与合作发展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形成品牌效果,立足北京,研究北京,服务北京,为党委、政府工作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为首都法治建设服务。
(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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